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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抄抄,一个不守游戏规则的剽窃客
文//西域笔客
开篇要说的是,姚抄抄这孩子违犯了剽窃的游戏规则,我不得不把她归纳到贼的范畴,说细致一点,把她界定在文贼之列,并非在下信口雌黄,均因她抄功卓绝,应受之无愧。
首先让我们搞清楚剽窃与贼的关系:贼,偷东西的人,而东西,则包涵了世间万物。当然了,把别人挑灯熬油书写的文章据为己有,毫无疑义的应归入贼类。记得早年间,说这类贼人,用语还算委婉,曰其剽窃。那么剽为何意呢?乃抢劫、掠夺之意;窃呢?则和偷直接划等号。对剽窃一词,说白了就是抄袭、窃取别人著作的人,实为文贼也。
既然姚抄抄乃一文贼,就该走贼道行贼规矩尽心尽力把这游戏玩好,可惜的是她连贼道都没走好,更别说规矩了,所以才把这游戏给玩砸了。
让我们看看世上其他门类的贼,人家是怎样守游戏规则的。“偷风不偷月,偷雨不偷雪。”乃是几千年来贼们恪守的信条,所以常屡屡得手,不致翻船。你想,风雨天去偷,偷罢了,福尔摩斯也难勘察出痕迹,而在月亮下雪地上匆匆行走偷盗,岂不留有身影和脚印,这样的天气,就是再笨的贼也不会出门行窃的。而姚抄抄恰恰就是犯了这一禁忌,“明知山有虎,偏做砍樵人。”就要在明月下雪地上行窃,甚至连郭敬明的润色之道都不学一点,简直就是一个赤膊上阵的主,难怪被准网警逮了个正着。
从14岁一下子抄到17岁,4年如一日,先是在本土抄,继而延伸到宝岛,然后又发展到了海外,可谓是越抄越胆大,越抄越愚笨,竟然“抄情节,抄部分词句,而且一个字都懒得改动,主角姓名都不曾换一个。”这种一味的抄岂不要大露马脚,以致抄进网罗。
虽说“天下文章一大抄”,但这抄也是有技巧的,抄抄那些网络上“不为名不为利的写手们”的文章也就罢了,反正人家发文一图一乐,也懒得去和小孩子计较,可你偏要抄白先生的《孽子》、玛格丽特.杜拉斯的《断水人》,要不是人肉搜索把你一网打尽,恐怕还要拿《红楼梦》或许《水浒》开抄了,到那时,古人们岂不含冤无处喊,生生成了一个个窦娥。
人都说:“三百六十行,行行有始祖。”铁匠的始祖是李老君,木匠供鲁班,壁画匠人尊吴道子,玉器石玩敬丘处机,膳食厨艺供累祖,屠宰场上跪疱丁,打家劫舍的山贼敬宋公明。照此类推,今后的文贼们该拿姚抄抄当祖师了,虽然她的抄功有些笨拙且有点令人喷饭,毕竟她开了抄之先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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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见过无耻的,没见过看帖不回帖这么无耻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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